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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2017-06-12 11:08  

住建部于2014年12月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坚决制止破坏行为加强保护性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规〔2014〕183号),要求各地开展保护性建筑普查工作,建立保护性建筑名录。按照住建部通知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保护性建筑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市保护性建筑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和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为科学制定保护措施和实施有效的规划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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