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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3-08-11 09:23     (点击: )

各单位、部门:

按照《天津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和《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融通发展,提升创新驱动源头供给能力,市科技局发布了《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3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及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与要求

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资助自然科学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引导我市科技人员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的科学问题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储备,提高我市原始创新能力,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采取“包干制”进行管理,受理的项目分为三类: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一)青年项目

重点资助未满35岁的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每项资助6万元。

(二)面上项目

重点资助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每项资助10万元。

(三)重点项目

重点资助有较好研究基础、较强创新实力的科学技术人员及团队围绕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和优势学科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推动若干科学前沿或符合本市战略需求的重要领域取得突破。每项资助20万元。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请人要求

1.申请人填写申请书时,申请单位要填写到学院。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鼓励不同单位与不同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有机合作,但不允许将项目分解成独立承担的子课题。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书

2.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我校的正式人员。青年项目申请人至科技局通知发布之日(2023810日)应未满35周岁,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至科技局通知发布之日(2023810日)应未满57周岁。符合延迟退休条件的申请人至科技局通知发布之日(2023810日)应未满60周岁。

(二)项目起止时间

本次申报的2023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310,青年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面上和重点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

(三)申报项目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技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1.项目内容查重

同一研究团队,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

2.项目负责人查重

1)申请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参与2项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2)截至科技局通知发布之日(2023810日),承担有未结题的天津基础研究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3.其他成员查重

同一人(包括未毕业的学生)参与3项及以上的项目,不再支持。

(四)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出现问题的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3.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六)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

1.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相关模板可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3.项目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行为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申报本类项目则视为同意本条款。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请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

(一)申报人注册

申报人可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报人注册账户并经科技处启用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已经注册的申报人无需再次注册)。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我校名称,申报人可联系科技处。

(二)在线申报

申报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选择“自然科学基金”,在项目类别选择“重点项目”、“面上项目”或“青年项目”,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学校审核。

(三)申报时间要求

1.项目申报及初评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8109:00202396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单位审查通过学校将根据各类项目申报项数的限额要求,组织初评后择优推荐申报,请各申报人务必提高申请书质量。

2.学校审查

审查时间为20239129:00202391817:00,在此时间内,学校将对拟推荐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3.科技局审查

项目审查时间为20239199:00202392817:00。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学校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

四、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老师  23085032

附件:2023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科技处

2023811


附件【2023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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