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特别是基础研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深化改革,进一步落实学校的依托单位主体责任和加强我校师生科研诚信教育,共同推进科学基金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各部委发布的科研诚信建设文件、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办法及科研失信案例,我校近期将开展全员科研诚信教育宣传活动,以下是活动相关要求:
1、科研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对象为全体教师;
2、请各学院、部门2月28日前完成相关教育活动;
3、学习资料将通过科研秘书群发送给各学院;
4、请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于3月3日前将本单位学习的图片资料发送科技处邮箱kyc@tcu.edu.cn。
科技处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