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加强科技诚信治理是推动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有力支撑、是增强国际科技竞争能力的必然要求,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将科研诚信建设摆在事关科技创新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科技创新同谋划、同部署、同布局。为引导广大师生和科技工作者弘扬科学家精神,增强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意识,营造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的良好学术生态,我校组织开展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春季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 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
https://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fgzc/gfxwj/gfxwj2022/202209/t20220907_182313.html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
https://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fgzc/gfxwj/gfxwj2022/202203/t20220321_179899.html
3.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有了更具操作性的规范-解读科技部等部门印发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
https://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fgzc/zcjd/202209/t20220914_182382.html
4.部分高校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公开通报情况汇总(2022年12月26日)
https://www.most.gov.cn/zxgz/kycxjs/kycxgzdt/202212/t20221230_184139.html
5. 2022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通报(第四批)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jd/04/info88374.htm
6. 视频动画:学术不端警示教育系列动画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478.htm
二、学习时间
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12日
三、学习要求
要求各院、部及相关单位针对学习内容安排专门学习,并将学习活动记录表(见附件1)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4月13日前交于科技处。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江 联系电话:23085032
天津城建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天津城建大学学风建设领导小组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