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教委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津教科函[2025]2号),为顺利推进天津市教委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根据《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自然科学)验收管理细则(试行)》(见附件1)、《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验收管理细则(试行)》(见附件2)要求,现将本次结题注意事项通知以下:
一、项目清理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立项的科研项目(包括市教委人文社科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自然科学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各类科研专项)。
二、项目清理时限
结项材料报送时间截止至2025年5月15日。到期未报送结项材料或未达到结项标准的,作终止处理。凡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市教委各类项目。
三、结题流程
1、结项材料准备阶段: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所需结项材料具体见下一部分“结题材料事项”;人文社科重大项目、各类科研专项应按照市教委具体要求准备相关结项材料。所有项目结项均需填写《市教委科研项目结项一览表》(见附件11)和《市教委科研项目结项登记表》(见附件12)。
2、科技处审核阶段:4月18日上午11:00前,提交结项材料电子版到科技处邮箱kyc@tcu.edu.cn,并联系负责老师审核(韩老师负责社科项目、各类科研专项;刘老师负责自科项目);
3、最终材料装订报送阶段:加封面和目录,左侧胶装一式3份,完成相应的签字、盖章,从目录页后开始右上角统一标注页码。4月30日上午11:00前提交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报送教委办理结项手续。
四、结题材料事项
1、专家推荐表(附件3):验收评审专家要求校外专家3-5位,正高级职称,且同一单位专家不超2位。人文社科类项目不需要提供。
2、自然科学类项目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应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排序装订。
(1)封面:按照模板填写(自科见附件4、人文见附件5)。
(2)目录:按照以下正文内容顺序制定目录。
(3)正文内容:
(一)《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验收报告》(附件6、7)。项目人员及排序需要和任务书保持一致;经费决算表,需加盖校财务处章。自科类项目验收报告要严格按照附件6中要求填写,打印时将报告中的注释全部删除。
(二)《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任务书》(将合同原件扫描即可)。
(三)《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延期申请》,如有变更需要提交(见附件8)。
(四)工作报告:应提供课题的来源渠道、项目编号和经费数额;简要概述立项的目的意义及必要性;说明课题的起止时间,每个科研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实际完成的成果情况;参加课题人员和经费开支情况(自行撰写,无规定格式)。
(五)研究报告:应说明课题涉及学术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和本课题的研究概况;要特别强调课题的创新点是什么,先进性在何处;简述研究内容和结果,凡涉及诊断标准或疗效判定的,应写出明确的出处、依据和指标;研究成果对临床实际工作的指导价值及推广应用情况、论文发表情况等(自行撰写,无规定格式)。
(六)附件:项目成果有关的科研数据、技术资料、专利、专著、论文等;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具有法定资质单位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用户报告和相关的经济社会效益等。SCI、EI检索期刊请附有资质图书馆出具的正式检索证明、文章正文;其他期刊论文请附期刊封面、目录页、文章正文。
上述材料须按目录顺序排列,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纸质材料提交,需提交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自然科学类)结题审核表(见附件10)
3、人文社科类项目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应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排序装订。
(1)封面:按照模板填写(自科见附件4、人文见附件5)。
(2)目录:按照以下正文内容顺序制定目录。
(3)正文内容:
(一)项目申请书(将原件扫描即可);
(二)《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任务书》(将合同原件扫描即可);
(三)《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应在项目在研期间内,填写《变更申请表》,办理项目变更手续。申请延期1次,最多不得超过6个。);
(四)《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验收报告》(附件7),经费决算表,需加盖校财务处章;
(五)与项目成果有关的佐证材料等;
1.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可直接提交原件。文本内容排列顺序为:封面、成果提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随文页下注释。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按照文章发表的时间顺序,复印刊发学刊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
3.成果形式为研究咨询报告的,正文使用4号宋体字,将研究报告与相关阶段性成果、采纳证明原件装订成册。
4.成果形式为其他形式的,提交成果简介,突出成果质量和实际价值,并将与成果相关的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上述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加软封面,左侧胶装,标注页码,一式3份。
纸质材料提交,需提交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类)结题审核表(见附件9)。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老师 、韩老师 23085032
附件1: 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 (自然科学) 收管理细则(2022新修订)
附件2: 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 (人文社科)验收管理细则(2022新修订)
附件3: 专家推荐表
附件4: 封皮标准样式 (自科)
附件5: 封皮标准样式 (人文)
附件6: 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自科)及结题填写规范
附件7: 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社科)
附件8: 变更申请表
附件9: 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类)结题审核表
附件10: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自然科学类)结题审核表
附件11:市教委科研项目结项一览表
附件12:市教委科研项目结项登记表
科技处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