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首页|部门设置|科技政策|科技平台|科技团队|技术转移|校科协|科技党建|学术道德|学校学报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市科技局天津市2024年度碳达峰碳中和科技重大专项的通知
2024-07-01 16:57     (点击: )

各单位、部门:

为推动我市绿色低碳领域科技创新,市科技局发布了《市科技局关于发布天津市2024年度碳达峰碳中和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及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专题一、低碳能源

方向1.高效低成本绿色制氢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方向2.LNG冷能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

专题二、负碳及碳中和

方向3.零碳/负碳型生物质气化合成绿色甲醇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

专题三、减污协同降碳

方向4.固废绿色低碳清洁高效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突破。

专题四、集成应用示范

方向5.低碳零碳校园关键技术攻关及示范;

方向6. 低碳零碳工业产业园关键技术攻关及示范;

方向7.零碳港区关键技术攻关及示范。

具体研究内容和指标等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请人要求

1.申请人填写申请书时,申请单位要填写到学院。必须联合我市企业共同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书

2.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我校的正式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202471日),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二)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名称要求与专题名称相一致,且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2491日至2027831

(三)配套资金

申请财政资金额不超过项目总资金的25%

项目申报的财政资金不能全部补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组自筹解决。对申请财政资金额与市科技局实际提供的补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自筹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

(四)示范要求

申报专题四“集成应用示范”的项目,须位于天津市,须提交与示范地签订的合同书(合同书中须注明示范区占地规模,主要建筑及设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五)申报项目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1.项目内容查重。同一研究团队,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其他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

2.项目负责人限项查重。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4731日),已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六)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申请2项及以上本专项项目。

3.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1.前期科研成果已获得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立项支持、目前具有较好研究工作基础的项目。

2.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技术领先型企业或者瞪羚企业。

3.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具有完备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较高;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规划。

4.参与市级重点工程科技创新的,资源环境、现代农业、城乡建设及公共服务领域申报项目。

5.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已在标准化共性关键技术方面形成标准研究成果,主导或参与制定国标、行标、地标两项以上的。

6.申报项目技术指标比指南中所列考核主要指标更优、更高、更多的。

(八)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

1.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项目所有参与人应在科研承诺书上签字确认,注明单位、职务、姓名及手机联系号码,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3.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相关模板可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作为项目申报书的一部分。

4. 涉及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保密项目,申报前请与市科技局联系。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请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

(一)申报人注册

申报人可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报人注册账户并经科技处启用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已经注册的申报人无需再次注册)。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我校名称,申报人可联系科技处。

(二)在线申报

申报人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选择“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类别栏选择“科技支撑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选择按照指南相应的专题选择,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学校审核。

(三)申报时间要求

1.项目申报及初评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719:002024731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并联系科技处审核。

2.学校审查

审查时间为2024819:0020248517:00,在此时间内,学校将对拟推荐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3.科技局审查

市科技局审查时间为2024869:0020248917:00。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市科技局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市科技局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

四、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老师  23085032

附件:天津市2024年度碳达峰碳中和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2471


附件【附件:天津市2024年度碳达峰碳中和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现代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300384 科技处邮箱:kyc@tcu.edu.cn 电话:022-23085032

科技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