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聚焦天津科技创新发展需求,着力提升我市相关领域、行业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市科技局发布了《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5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与要求
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资助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引导我市科技人员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的科学问题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提高我市原始创新能力,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采取“包干制”进行管理,受理的项目分为三类:青年项目(A类、B类)、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一)青年项目
A类:即原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资助未满40岁且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本市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以及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造就一批拔尖人才。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每项资助100万元。
B类:重点资助未满35岁的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每项资助6万元。
(二)面上项目
重点资助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每项资助10万元。
(三)重点项目
重点资助有较好研究基础、较强创新实力的科学技术人员及团队,聚焦我市“1+3+4”现代化产业体系和重点领域,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每项资助20万元(重点项目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请人要求
1.申请人填写申请书时,申请单位要填写到学院。鼓励不同单位与不同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有机合作,但不允许将项目分解成独立承担的子课题。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书。
2.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我校的正式人员。青年项目A类申报人截至2025年1月1日应未满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项目B类申报人截至2025年1月1日应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申报人截至2025年1月1日应未满57周岁(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符合延迟退休条件的申报人截至2025年1月1日应未满60周岁(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其中,青年项目A类的申报人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2.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3.申报人须为正式受聘于我校的在编且在岗科学技术人员,且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我校工作时间应不少于9个月;
4.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及等同层次人才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项目起止时间
本次申报的2025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5年4月,青年项目A类实施时间统一填写为2025年4月—2029年3月,青年项目B类实施时间统一填写为2025年4月—2027年3月,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实施时间统一填写为2025年4月—2028年3月。
(三)申报项目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技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1.项目内容查重
同一研究团队,在技术研发同一阶段得到过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
2.项目负责人查重
(1)申报2项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2)申报1项且参与其他2项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3)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承担有未结题的天津基础研究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天津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含南开大学、天津大学自主立项项目及海河实验室自主立项项目),不再支持。
3.项目参与人员查重(非项目负责人查重)
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项目参与人员参与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四)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
3.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有超过项目执行期6个月且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验收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五)申报书
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请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
(六)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
1.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签署时间须为2025年),相关模板可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下载。
3.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行为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申报本专项则视为同意本条款。
4.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鉴定、获奖、成果报道等均需标注“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任务合同书编号)”或做有关说明,英文标注内容: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Tianjin(No. ),其他语种参照此翻译。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请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
(一)申报人注册
申报人可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报人注册账户并经科技处启用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已经注册的申报人无需再次注册)。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我校名称,申报人可联系科技处。
(二)在线申报
申报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选择“自然科学基金”,在项目类别选择“重点项目”、“面上项目”或“青年项目A”、“青年项目B”(重点项目需选择指南代码,其他类别项目无需选择指南代码),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学校审核。
(三)申报时间要求
1.项目申报及初评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9:00至2025年4月17日17:00,请申报人务必在2025年4月17日17:00前完成“申报书提交”。学校将根据各类项目申报项数的限额要求,组织初评后择优推荐申报,请各申报人务必提高申请书质量。同样申报内容被推荐两次出校但未获批者,不再继续推荐。
2.学校审查
审查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9:00至2025年4月30日17:00,在此时间内,学校将对拟推荐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3.科技局审查
项目审查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00至2025年5月23日17:00。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请项目申报人关注项目申报时间及审查状态,与科技处做好沟通。
四、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老师 23085032
附件:2025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
科技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