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按照天津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5年天津市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和优秀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天津市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津科规〔2021〕1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落实我市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部署,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助力形成新质生产力,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开展2025年企业科技特派员(以下简称特派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高校、科研院所在职科技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守科研诚信有关要求;
2.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熟悉企业科研情况,有志于从事产学研结合工作,对服务科技型企业有浓厚兴趣,能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4.鼓励科技人员作为特派员服务天开高教科创园企业。
二、选派期限
一般为2年,根据企业需求,选派期限已到期的特派员可继续申请。选派期限为从2025年6月至2027年5月(派驻协议书中期限不可更改)。
三、选派程序
1.企业和科技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多渠道对接协商。鼓励企业在“科服网”(www.tten.cn)上发布明确的需求信息和亟需解决的问题,科技人员在平台上公开个人专业特长和擅长领域等信息,以实现企业精准选择,科技人员精准对接。
2.派出单位有组织地开展对接活动。鼓励派出单位走访对接企业,注重服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聚焦我市“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12条重点产业链和天开高教科创园,建立企业个性化出题,科技人员团队答题的服务模式。
3.签订派驻协议书。科技人员与拟入驻企业对派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派驻协议书。
4.科技人员派出单位和新申请的科技人员需在“科服网”(www.tten.cn)进行注册,完善基本材料并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2“企业科技特派员网上申报操作说明”,已在平台注册过账号的单位和个人无需重新注册平台账号)。
5.学校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并提交。
6.市科技局联合市教委根据申报情况和选派条件,确定本年度拟选派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协议已到期的科技特派员(截止到2025年3月),需与企业进行续签(可与原派驻企业续签,亦可更换派驻企业)。续签特派员名单见附件3。注意:特派员身份有年限时长,截止今年只有2024年批次的企业科技特派员仍保留有特派员身份,其余年份特派员均已到期,均可进行续签;
2.按照网上系统要求填写各类信息,《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中所填企业名称需与所盖公章上的企业名称须保持一致;
3.此次申报采用网上进行,《派驻协议书》从个人系统中下载Word版并填写、打印后盖章,扫描上传PDF版(协议书中派驻时间不可更改),协议书上需注意:本人亲笔签字(丙方)、派驻企业公章(甲方)、学校公章(乙方)缺一不可。协议书中的学校盖章处由科技处统一加盖。
4.纸质版协议书日期。需补充完整,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0日均可。
5.纸质版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以及市科技局各一份。
6.特派员派出期间要结合入驻企业的实际需求,扎实开展相关工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特派员要做好工作总结,每年在网上至少填写一次工作日志。
五、工作时间安排
1.纸质版协议书提交时间:4月7日(由科研秘书收齐按学院统一提交),协议书上必须有完整的特派员亲笔签名、日期、甲方公章。
2.纸质版协议书盖章后返回时间:4月8日(由科研秘书按学院统一领取)
3.个人系统填写及上传协议提交截止时间:4月9日
4.学校系统审核截止时间:4月10日下午5:00
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节点进行,过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开放申报。
请各相关人员积极申报,踊跃参加,市科技局联合市教委对工作有显著成绩和产学研合作成效明显的科技特派员将予以表彰奖励和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且科技特派员可与入驻企业联合申请市科技计划项目,择优进行立项支持。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23085032
科技处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