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首页|部门设置|科技政策|科技平台|科技团队|技术转移|校科协|科技党建|学术道德|学校学报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25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高等教育领域)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6-09 10:40     (点击: )




各单位、部门:

为着力提升天津市高校科研创新能力,促进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服务国家和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要,现将本年度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高等教育领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我市高等教育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和当前急需解决的重难点问题,天津市教委确定《2025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高等教育领域)课题指南》(附件1)

项目申报可以指南为题;也可以指南为方向,根据研究基础自主调整研究题目;或根据指南题目选取其中一个角度作为切入点。确定立项后的重点项目将从经费支持、研究生指标等方面予以倾斜。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优良学风;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务职级),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组织深入调研、撰写高质量成果。

2.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有丰富的、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基础,且不超过55周岁。

3.申请人当年作为负责人或者项目组成员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4.项目经费应加强多元社会投入,积极引入政府、企业、社会等经费支持,申报人应与企事业相关单位达成科研经费资助意向,承诺经费落实到位,确保完成研究任务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研究每项不少于8万元。

三、研究周期和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为2年。到期确有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完成,须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不得超过1年。如有其他事项变更,应在项目启动之日1年内,填写《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变更申请表》,办理项目变更手续。最终通过市教委组织专家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

()成果形式。2025年立项的重大项目课题,应符合《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验收管理细则》验收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上,须另外满足以下指定条件之一。

1.研究成果在《决策与参考》《决策研究》《观点与动态》《天津政务参考》《社科界咨政要报》等市级内刊发表;

2.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领域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转化,并出具采纳证明;

3.研究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4.在高端杂志发表唯一署名标注高水平论文1篇。

()标注要求。项目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在出版、发表或以其他方式公布时,应按以下要求标注。

1.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形式标注。

2.要求唯一署名标注的不能同时标注其他资助来源。

3.未按要求标注的,不认定为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成果。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请各申请老师于2025612日上午11点前将电子版《申报书》(word版)及《一览表》(excel)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yc@tcu.edu.cn申报书统一命名为:单位+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纸质版申报书一式5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及1份单独胶装的佐证材料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经费落实承诺书》1份(附件4),需加盖学院公章。以上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盖章报送。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2.课题组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予以撤项,同时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韩老师23085032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高等教育领域)课题指南

附件2:申报书

附件3:一览表

附件4: 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经费落实承诺书


科技处

202568



附件【附件4 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经费落实承诺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 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 :一览表-XX大学.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5年度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高等教育领域)课题指南.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现代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300384 科技处邮箱:kyc@tcu.edu.cn 电话:022-23085032

科技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