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今年是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和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市教委继续设立京津冀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现将2025年组织申报京津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京津冀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属于决策咨询类课题,旨在通过专项课题研究,发现问题,找出症结,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为进一步加强京津冀各级各类教育协同发展提供咨询借鉴,为促进区域一体化和京津同城化发展,支持武清京津产业新城高质量发展、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和京津合作示范区建设等提供科研支撑。课题研究成果以咨政报告为主,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
二、专项课题项目分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类,共30项。课题申报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 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凡在十四五规划课题及教育强市课题承担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再列入此次申报工作。申报人要从拟定的22项京津冀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结合工作实际,自主选择申报题目,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各高校(含高职学院)、市教科院、市考试院、各区、市教委直属学校、中职学校每个单位限报5项。
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专项课题进行评审,并对通过评审立项的课题列为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十五五”专项课题,评审立项结果将另行发布。
四、专项课题组织协调工作由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课题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确保专项课题质量。
五、我校有关申报工作安排:
1.电子版提交。请申报人于2025年10月11日上午11:00前将专项课题申报表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Word 格式)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yc@tcu.edu.cn,由于实行限额申报,根据限项指标数额,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最终申报项目。
2.纸质版提交。评审通过后,请申报人将与电子版保持一致的专项课题申报表纸质版1份,于10月16日上午11:00前交到科技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韩老师 23085032
附件:
1.京津冀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指南
2.京津冀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表
3.京津冀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