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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天津市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的通知
2025-10-15 15:17     (点击: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青年科技人才在推动科技创新和知识体系构建中的作用,高质量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天津重点产业需求,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天津市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以下统称为U40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直接生成申报材料。

2.项目研究要符合科技伦理要求与科技安全规定,避免简单重复或低水平研究,不得开展法律法规禁止的研究,

3.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

二、项目要求

()选题方向

自然科学选题应符合“四个面向”要求,紧扣国家和天津重点产业(12条产业链)、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结合所在高校学科建设布局和发展规划,增强对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的支撑引领作用,布局产业新赛道。

社会科学选题应聚焦国家战略和天津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结合所在高校学科建设布局和发展规划,着眼重点产业和学术前沿重点挖掘政策效能评估、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优化等议题,以支撑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

()人选标准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深厚的家国情怀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践行科学家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师德师风规定要求,坚守学术道德和科研伦理,践行学术规范;

3.专业基础扎实,在本领域中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具有博士学位,在自然科学或人文社科领域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在本单位正式入职工作满1(不包含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

4.按照申报当年11日计算,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女性可放宽2;

5.科研业绩条件:原则上,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发表A类科研论文5篇及以上(一作或单独通讯),获得B类科技奖励1项及以上;

6.同等条件下,“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优先推荐。

()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为自然科学实验研究类,自然科学实验研究类项目最高经费预算不超过30万元/年。该项目学校认定为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

()项目周期

项目执行周期为5年,周期结束后,项目执行人需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经专家组评议结项。

()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视学校和市财政实际情况予以适当支持。

三、申报书提交

本年度U40培育项目采取线下申报方式,请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附件12),纸质版申报材料打印一式8份,于2025102515:00前由学院汇总并统一报送至现教928。经学校推荐后报送市教委。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老师 23085032

科技处

20251015

 

附件【附件2:天津市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 天津市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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