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附件1),现启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要求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二)受理成果时间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三)申报资格与要求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2)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四)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本次奖项天津市地方高校共62项申报名额,为保证申报成果质量,本次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名额综合科研成果数量、上一届成果奖申报数和获奖数确定,具体名额详见申报意向汇总表标注。各学校要坚持质量第一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规范申报程序,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
二、申报流程与要求
天津市地方普通高校报奖成果将由天津市教委作为申报单位统一上报教育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学校教师研读《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2)和《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3),积极申报优秀成果,并按相关要求及时报送。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二)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各学院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于11月3日上午11:00前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提交申报材料。由于实行限额申报,根据限项指标数额,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后,确定最终申报成果。
(四)《申报评审表》表四“审核意见”中,“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中应逐条陈述各项审核重点:
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
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学校意见”填写模板为:“经公示无异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申报”。
三、纸质材料的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最终上报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7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5.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韩庚君23085032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
2.《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3.《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5.申报意向汇总表
科技处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