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着力提升天津市高校科研创新能力,促进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服务国家和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要,现将本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在面向市级党政部门、社科研究机构和天津市各高校征集选题的基础上,天津市教委确定《2025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能够自觉践行优良学风;能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应有丰富的、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2月以后出生)。
(三)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天津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项目的其他课题申报;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承担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科研计划项目和专项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其他省部级项目的同名称或同内容课题;
3.所承担的天津市教委科研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撤项者;
4.因学术不端等原因被列入天津市教委科研项目禁止申报名单者
三、项目要求
(一)研究周期。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为2至3年。到期确有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完成,须申请延期。如有其他事项变更,应在项目启动之日1年内,填写《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变更申请表》,办理项目变更手续。最终通过天津市教委组织专家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
(二)成果形式。重大项目成果形式为论文、专著、研究咨询报告等。2025年立项的重大项目课题,至少应包含以下成果形式中的两项。
1.成果形式为专著。要求以正式出版的成果结题,应有项目署名标注。专著一般不少于10万字,另须提交5000字以上的成果提要,报送天津市教委2至3册(套)。
2.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内容密切相关论文不得少于2篇(其中高水平论文不得少于1篇,唯一项目署名标注、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不得少于1篇)。高水平论文指在高水平学术期刊或中央主要报刊、天津日报发表理论文章。高水平学术期刊包括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不含扩展版)。
3.成果形式为研究咨询报告:(1)一般要求研究咨询报告不少于3万字,提供查重率低于20%的证明;(2)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高等学校(非项目组成员所在学校,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或相关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转化,并出具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附转化材料;或研究成果在《决策与参考》《决策研究》《观点与动态》《天津政务参考》《社科界咨政要报》等市级内刊发表;或者研究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三)标注要求。项目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在出版、发表或以其他方式公布时,应按以下要求标注。
1.以“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项目号+项目名称”形式标注。
2.要求唯一署名标注的不能同时标注其他资助来源
3.未按要求标注的,不认定为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成果。如成果的宣传介绍、推广应用、转化为教材均须报天津市教委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二)课题组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予以撤项,同时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每单位限申报5项。
(四)提交材料
请各单位于12月8日上午11:00前将电子版《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书》(附件2)、佐证材料、《2025年度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yc@tcu.edu.cn,纸质版申报书一式6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及单独胶装的佐证材料1份报送至科技处。
2025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根据限项指标数额,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后,确定最终申报项目。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韩老师23085032
科技处
2025年12月3日
附件:
1.2025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课题指南
2.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书
3.2025年度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请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