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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市科技局2026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6-04-20 16:01     (点击: )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聚焦天津科技创新发展需求,着力提升我市相关领域、行业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科技强市建设,支撑共建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市科技局发布了《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6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与要求

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资助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支持源头创新,支持人才培养,为天津市打造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提供有力支撑。

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采取“包干制”的方式进行管理,受理的项目类型为: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一)青年项目

青年项目(A类):以培养造就一批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为主要目标,资助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未满40周岁的男性和未满43周岁的女性,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以及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创新研究,促进杰出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的成长。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每项资助60万元。


青年项目(B类):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主要目标,资助未满35周岁的男性和未满38周岁的女性,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每项资助6万元。

青年项目(B类)—临床医师专项:市科技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学习借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经验做法,遵循医学科学属性和临床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结合我市实际,在青年项目(B类)中为我市青年临床医师单列支持计划,资助未满35周岁的男性临床医师和未满38周岁的女性临床医师,基于临床实践开展以揭示疾病本质、改善临床结局和提高临床治疗效果为目标的探索性研究,前瞻培育临床科学研究人才,支撑我市临床医学学科建设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每项资助6万元。每家试点单位(原则上限定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在津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其他三级甲等医院)最多可推荐5项,原则上立项20项。

(二)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以获得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标,资助从事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每项资助10万元。

面上项目—非共识创新研究:旨在支持科技创新活动中具有创新性、颠覆性的理念,与现有知识体系和共识不一致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研发新材料和揭示新规律等,鼓励科研人员勇闯科技创新“无人区”,培育或产出一批具有引领性的原创成果或颠覆性技术。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每项资助10万元。各试点单位限项推荐(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最多可推荐3项;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最多可推荐1项),原则上立项10项。鼓励科研人员围绕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以及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6G)等未来产业领域开展非共识创新研究。

(三)重点项目

以突破本市重点领域的基础前沿和关键技术攻关为主要目标,资助有较好研究基础、较强创新实力的科学技术人员及团队围绕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和优势学科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推动若干科学前沿或符合本市战略需求的重要领域取得突破。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每项资助20万元。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请人要求

1.申请人填写申请书时,申请单位要填写到学院(申报及立项过程中要求单位盖章的,必须使用学校公章)。鼓励不同单位与不同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有机合作,但不允许将项目分解成独立承担的子课题。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书

2.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我校的正式人员。截至202611日,青年项目(A类)申报人男性应未满40周岁(1986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应未满43周岁(19831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项目(B类)申报人男性应未满35周岁(1991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应未满38周岁(198811日(含)以后出生);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申报人应未满57周岁(196911日(含)以后出生),符合延迟退休条件的申报人未满60周岁(196611日(含)以后出生)。

其中,青年项目(A类)的申报人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2)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3)申报人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项目承担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9个月;

4)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及等同层次人才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项目起止时间

青年项目(A类)实施时间统一填写为202610月—20309月,青年项目(B类)实施时间统一填写为202610月—20289月,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实施时间统一填写为202610月—20299月。

(三)申报项目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技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1.项目内容查重

同一研究团队,在技术研发同一阶段得到过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

2.项目负责人查重

1)申报2项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2)申报1项且参与其他2项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3)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6526日),承担有未结题的天津市基础研究类项目的负责人(面上项目—非共识创新研究项目负责人除外)以及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含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海河实验室自主立项项目),不再支持。

3.项目参与人员查重(非项目负责人查重)

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6526日),项目参与人员参与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四)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作为项目团队人员申请的项目。

3.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6526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有超过项目执行期6个月且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验收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五)申报书

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请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

(六)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

1.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申报人必须自主申请,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提供虚假材料。市科技局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亦不指定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提供任何服务。

3.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签署时间须为2026年),相关模板可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下载。

4. 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行为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申报本专项则视为同意本条款。

5.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内容。

6.对于有自筹资金的,须提供出资方出资承诺,明确自筹金额及来源,原则上应以货币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7.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成果报告等),中文标注“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任务合同书编号)”,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Tianjin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Project(任务合同书编号)”,其他语种参照翻译。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项目验收时相关研究成果不得计入项目完成指标。

8.项目研究形成的代表性论文中,原则上发表在我国科技期刊上的比例需占20%以上。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请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

(一)申报人注册

申报人可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报人注册账户并经科技处启用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已经注册的申报人无需再次注册)。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我校名称,申报人可联系科技处。

(二)在线申报

申报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选择“自然科学基金”,在项目类别选择“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面上项目—非共识创新研究”“青年项目(A类)”、“青年项目(B类)”、“青年项目(B类)—临床医师专项”。

重点项目申报人需选择对应领域指南代码,其他项目无需选择指南代码。

(三)申报时间要求

1.项目申报及初评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64209:00202652117:00,请申报人务必在202652117:00前完成申报书提交学校将根据各类项目申报项数的限额要求,组织初评后择优推荐申报,请各申报人务必提高申请书质量。类似申报内容被推荐两次出校但未获批者,不再继续推荐。

2.学校审查

审查时间为20265289:002026631700,在此时间内,学校将对拟推荐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3.科技局审查

市科技局首轮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63017:00。在此时间内,市科技局将对全部待审项目审查完成,如果项目通过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市科技局审查通过”。

如果项目被市科技局首轮审查退回,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查于20267317:00前提交至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对退回修改的项目再次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71017:00,该阶段,如市科技局再次审查驳回,则不再审查受理。

对于首轮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驳回,不允许修改。

请项目申报人关注项目申报时间及审查状态,与项目申报单位做好沟通,项目申报单位与局级主管单位做好沟通;请项目申报单位与局级主管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审查推荐,注意截止时间,避免出现到期未提交的情况。申报截止时间及提交次数为系统预先设置,无法修改,请予以理解,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四、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老师  23085032

附件:2026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

科技处

202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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