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组织机构 | 规章制度 | 学风建设动态 | 通知公告
栏目导航
学风建设动态
当前位置:学风建设动态 >> 正文

天津城建大学2020年学风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10月29日 09:53  点击:[]

2020年,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学风建设、严格学术不端行为查处,优化育人环境和学术氛围,开展了系列学习教育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总结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塑形铸魂科学家精神为抓手,切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和舆论氛围,引导广大教师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科研工作全过程,把握主基调,唱响主旋律,弘扬家国情怀、担当作风、奉献精神。

二、健全组织和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学风建设工作的领导,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调整了天津城建大学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校长李忠献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王罡、副校长王中良副组长,小组成员由科技处、研究生处、教务处、学工部、人事处、宣传处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修订出台了《天津城建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明确学校是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主体,支持和保障学术委员会依法履行学术不端行为预防、调查、认定等职责,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为培养造就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和我校学风建设相关安排,组织收看2020年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活动、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和《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文件学习活动,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教育;注重强化教师育人意识,落实教师育人职责,发挥教师育人作用;同时,学校还通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和创新,因材施教,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独立研究和创新学习的能力。通过专题讲座、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方式为学生普及学风常识,传播专家学者的自律意识和道德养成,加强对学生的学术道德、学术诚信教育。

四、强化学风建设监督约束机制

学校定期开展学风建设工作专项检查,指导各二级学院深入开展学风教育,完善学术规范,并对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给予公平公正处理。对所有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进行全面细致的“查重”检测,通过检测提前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学院和指导老师,发挥监督作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通过检测修改,有助于毕业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掌握写作规范、培养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学术道德意识。认真做好学报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在严把文章的政治观点及思想动态的基础上,有效利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严打文章剽窃抄袭等不正之风。加强对教师日常教学工作的督查,完善学生、同行、督导相联动的评教机制,扩大督导队伍,发挥督导作用,有力促进学风建设。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学风建设工作,在“学风建设专题网”及时发布学风建设方面的资讯,并为广大师生提供有关学风建设、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等方面的咨询和投诉服务。

五、学风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学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学风建设监督有待进一步提升。学校开展的学风宣传教育活动采用的形式较为丰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教育的形式多以讲授和分享经验为主,对于广大师生的反馈信息接收较少,考察监督力度不足,造成部分师生学习极性欠缺。(2)学术交流范围仍有待扩大。各二级单位的学术交流信息互通不足,参与学术交流的人员过于单一,大多数是以本学院人员为主,缺少相关学科参与人员,同时,交流人员参与积极性有所欠缺。

2.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学风建设宣传力度。在全校师生中积极推行学术行为、学术道德自律、自检行动,大力宣传师德高尚、学风优良的先进师生事迹,通过专题报告、研讨、论坛等形式对学风建设问题展开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增强科研人员的学风意识,提高学风建设的责任感,使学风问题进学校、进书房、进大脑。

2)进一步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建设。将科学道德、学术诚信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期考核及教师晋级的重要考核指标,一经发现教师有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则该教师的年度考核和岗位聘期考核视为不合格,不准晋级职称。

3)进一步加强学风问题的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宣传舆论、学习交流等优势,强化监督管理过程,促进科研人员加强学术道德学习,提升学术创造力。

4)进一步健全学术评价考核体系。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不得简单以头衔高低、项目多少、奖励层次等作为前置条件和评价依据。

                                         天津城建大学  

202110    

关闭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26号天津城建大学 现代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22-23085032 版权归 天津城建大学科技处 所有